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徵求意見: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或相近
人民網北京6月16日電 (記者李楠樺)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 (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或相近。
據瞭解,近年來,以“固體飲料”冒充特醫奶粉等事件時有發生,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2020年5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曾發佈通知對固體飲料、壓片糖果等開展專項整治。
爲進一步加強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徵求意見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規定,就有關事項提出以下公告:
一是固體飲料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組織生產,具備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控制能力,嚴格過程控制,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固體飲料產品名稱不得與已經批准的特殊食品名稱相同或相近。產品名稱的鄰近部位應當使用本展示版面最大字號醒目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固體飲料”,並在同一展示版面標示“本產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爲警示信息,所佔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三是固體飲料標籤、說明書及宣傳資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圖案進行明示、暗示或者強調產品適用未成年人、老人、病人、存在營養風險或營養不良人羣等特定人羣,不得使用生產工藝、原料名稱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滿足特定疾病人羣的特殊需要等。
四是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發揮行業引導和自律作用,規範企業生產、銷售和宣傳行爲;鼓勵學校加強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教育,倡導家長等消費者科學認知、理性消費。任何組織或個人若發現涉及違反本公告等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爲或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公衆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zhishichu@samr.gov.cn,郵件主題請註明“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公告公開徵求意見”。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展覽路北露園1號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司(郵政編碼:100037),並在信封上註明“固體飲料質量安全監管公告公開徵求意見”字樣。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21年7月14日前反饋市場監管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