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令規範少 戴英祥:保險理賠困難度高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食安法令一定要儘速補強規範,保險纔有依據進行理賠,否則照目前制度來看,要理賠困難度較高。
近年來食安問題頻頻爆發,從2011年的塑化劑事件,到2013年的毒澱粉事件,以及黑心油事件,影響民衆對於臺灣食品安全的信心。加上食品業投保責任險僅1~2成,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法令一定要儘速補強規範,保險纔有依據進行理賠,否則照目前制度來看,要理賠困難度較高。
戴英祥指出,以之前的塑化劑、或是本次的黑心油事件來看,其判定理賠最困難的地方在於「認知問題」,他強調,不像是一般便當或是食品中毒等事件發生的「立即性」,該類事件屬於「漸進式」的傷害,加上其所牽涉的廠商太多,一般消費者很難去分辨究竟是食用哪些品牌而造成傷害,保險的範圍難以界定,因此求償也無法相當明確。
戴英祥強調,在近幾年爆出的食安問題就可窺知,臺灣的食品安全責任險的確是需要儘速補強,「保險是建立在法令制度上的保障」,因此需要政府明確制定法令。同時,他也認爲,責任險主要是針對意外,非明知故犯的行爲條件下所成立的保險,若產商是有意的放置有害物質就另當別論,就不是在保險的範圍內。
戴英祥進一步說明,產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總體來說,整體投保產品的下限大約爲一千萬元,也就是年度事故的總額,換句話說,很多大公司產品責任險僅約千萬元,政府對廠商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的執行力不足,廠商投保產品責任險額度太低,保障有限,政府應強制制定法令規則,保險發展纔有着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