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9項業務規則正式落地,部分不符新規的首發項目或將轉道IPO

在爲期一週多的徵求意見之後,4月30日,深交所正式發佈《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9項配套業務規則。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就規則制定修訂情況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上述配套業務規則着重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強化上市公司監管、嚴格退市標準、夯實中介機構責任等方面,進一步健全完善基礎制度體系,促進發揮市場功能作用,助力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分類吸收採納部分市場主體意見

4月12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國九條”),中國證監會制定了多項配套政策文件,形成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深交所同步修訂發佈了9項業務規則。

具體分爲三類:一是6項發行上市審覈類規則,用以強化嚴把市場入口關,提高發行上市財務指標,完善創業板定位把握標準,強化財務真實性審覈,加大現場督導力度,規範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壓緊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等。

二是1項發行承銷類規則,落實從嚴監管高價超募要求,進一步規範承銷商出具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等行爲,加大發行承銷監管力度。

三是2項上市公司監管類規則,用以強化持續監管要求,優化上市條件,加強現金分紅硬約束,嚴格退市標準,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

同時,深交所正在根據市場反饋意見,抓緊制定修訂其他配套業務指引指南,將盡快向市場發佈。

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深交所通過多種形式,就《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同步就《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等規則和指引定向徵求了會員及相關市場機構的意見。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期間,市場各方十分關注、廣泛參與,對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給予高度評價,總體肯定徵求意見的配套業務規則;同時,對規則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建議,主要涉及加強發行上市審覈自律監管、細化板塊定位和審覈標準、完善退市標準過渡期和分紅指標設置等方面。

該負責人表示,深交所高度重視各類市場主體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分析研究,分類吸收採納。

一是在規則修改中予以吸收。在充分審慎評估考量的基礎上,吸收採納了合理可行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了相應規則條文,如強化首發審覈、重組審覈對中介機構違規處分力度等。

二是在具體工作中予以採納。相當一部分意見建議與工作優化改進有關,如進一步強化對財務造假和資金佔用的打擊力度、細化主板定位審覈判斷標準。深交所在發行上市審覈和上市公司監管等工作中予以充分考慮,持續改進優化有關工作。對本次暫未採納的其他意見,將繼續結合市場發展情況,進一步深入研究論證可行性及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不符新規的首發項目或將轉道IPO

在深交所本次修訂的9項配套業務規則中,創業板板塊定位的優化備受關注。修訂後《創業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進一步明確創業板定位把握的具體標準,優化企業成長性的量化指標,增強其適應性和引導功能。

一是進一步明確創新、創造、創意的具體表現形式和把握邏輯。強調申報創業板的企業,能夠通過創新、創造、創意促進企業擺脫傳統經濟增長方式和生產力發展路徑,促進科技成果高水平應用、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新動能發展壯大;或者促進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推動行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提升創業板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能力。

二是適度提高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指標。強調創業板成長性要求,將創業板定位評價標準中的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指標由20%適度提高至25%,支持有發展潛力的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三是對應增加發行人說明、保薦人覈查要求。要求發行人說明、保薦人覈查發行人是否能夠通過創新、創造、創意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並在附件部分增加具體的說明及覈查要求,進一步壓實發行人及中介機構責任。

另外,爲了確保新制定修訂的規則平穩實施,按照規則規範的事項特點並參考市場意見建議,深交所作出了過渡期安排。

對於發行上市審覈類規則,將自規則發佈之日起施行。未通過上市委審議的首發項目,應當符合新的主板、創業板上市條件;已通過上市委審議的首發項目,適用原審覈類規則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未通過上市委審議,且不符合新的上市條件、創業板定位要求的首發項目,深交所將引導其重新申報在其他合適的板塊上市,做好接續審覈。

對於發行承銷類規則,將自規則發佈之日起施行。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撰寫機構應當按照《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報備關注事項指引》要求,撰寫並出具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對於上市公司監管類規則,將自規則發佈之日起施行。同時,爲了最大程度實現分紅、退市等新規平穩落地,更好保護投資者權益,深交所在《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發佈通知中針對分紅、退市(包括4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實施時間作了差異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