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出庭被下封口令 秦偉「滿臉笑意」不發一語

秦偉涉性侵,今天再赴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張曼蘋攝,下同)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性侵案,臺北地檢署依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3次,具體求處41年有期徒刑。秦偉先前幾次露面都會大聲喊冤「沒強迫過任何人」、「相信司法會還清白」,但今年5月出庭時卻玩起躲貓貓。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再度開庭庭訊將近一小時結束,秦偉下樓臉上揚起微笑,面對記者提問,僅點頭不發一語,與律師一同搭車離去。

秦偉上一次出庭正巧碰上萬安演習,面對媒體詢問時,卻表示因萬安演習塞在路上,但其實卻是從另一道門進入法院。經過1個多小時開庭後,秦偉再度與媒體玩起躲貓貓,後來被發現,秦偉僅表示,法官有令,不能再對外發言,最後與律師匆忙坐上車離開。

秦偉先前幾次出庭,皆會面對鏡頭喊冤「司法會還我清白。」並強調「沒做的事情就是沒有」。去年7月,秦偉遭女造型師爆料性侵,更引爆受害人不只一位,甚至有未成年,年僅14歲的少女,去年11月,臺北地檢署認定,秦偉陸續對8名女粉絲網友等犯下罪刑,涉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3次,具體求處41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