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密毒犯、詐團 10天5律師收押、交保

據瞭解,桃檢婦幼專組檢察官高玉奇承辦一起運輸販賣毒品案件時,訊問相關被告察覺說詞有出入,追查發現,得知劉政傑泄漏毒品案偵查資料,主動籤分案件調查泄密,由於毒品案尚在溯源,檢調未透露細節。

二○二○、二○二一年間,劉政傑受託處理兩件運輸毒品案時,前往汽車旅館將偵查容泄給未到案共犯,還教唆其他被告作僞證,讓其他被告事先逃亡,另將被告咬出毒品上游的口供泄給相關人,被法院依教唆犯僞證罪判五月徒刑,另使人犯隱避罪判四月徒刑,緩刑五年,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職四個月。

另外,律師鄭鴻威被控勾結詐團首腦,藉由律師陪同車手偵訊、聲押庭閱卷的機會,指揮年輕學弟妹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拍照回傳偵查內容,讓詐團首腦規避查緝,臺北地檢署聲押禁見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三名律師,臺北地院昨晨裁準羈押。包括「模範生律師」王晨桓在內,檢方十天已羈押四名涉詐律師,另多人交保。

北院裁定指出,鄭威鴻收受高額報酬,慣用通訊軟體telegram與共犯聯繫,該軟體有單方刪除訊息功能,且與共犯間有大學學長、學妹關係,供述避重就輕,有事實足認有串滅證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