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泄密詐團爆第2波 羈押2人

臺北地檢署偵辦律師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第二波偵查行動羈押2人。(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偵辦律師組團協助詐團涉嫌串證案,繼上月聲押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名律師獲准後,日前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律師團」另名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以及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爲鄭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共4人。檢方復訊後15日以涉犯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林2人獲准;賴、李2人各以60、8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黃耕鴻與在押的鄭鴻威一樣,都是屬於「律師團」首謀,黃不但與鄭合作接詐團案件,本身也替詐團車手辯護,再趁機將檢警偵查秘密泄漏給詐團上游。黃另牽線派案給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詐團車手辯護律師,並要求接案律師回報檢警偵查秘密,協助詐團重要成員串證脫罪。

另鄭鴻威的律師事務所助理林圭毅,則受鄭指示聯繫其他派案的律師,並接收、彙整涉案律師回報檢警偵查秘密資料給鄭,至於律師賴季倉則受鄭鴻威指示接案,爲詐團車手及成員辯護,回報偵查秘密給鄭。

此外,檢調查出鄭鴻威勾結詐團洗錢詐騙,獲利約數百萬元,鄭找疑具會計專業背景友人李昊承,以虛擬幣洗錢掩飾不法。

北檢認爲,黃耕鴻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和洗錢等罪嫌,14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搜索4處,並傳喚黃男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黃耕鴻、林圭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北院聲押禁見;賴、李2人分以60萬、80萬交保。法官昨日下午3點半開庭後,認定兩人犯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律師界認爲,近年增加律師錄取名額,加上不少司法官轉任律師,律師市場競爭激烈,近來國內詐團猖獗,詐騙案件暴增,以致部分律師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