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保護費 麥寮鄉代會主席交保

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韓青山涉向違法回填廢棄物的土尾業者收保護費,糾衆包圍土尾場及揚言檢舉,檢警拘提韓等九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移送,法院昨裁定韓廿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五十六歲韓青山憑在地勢力,去年三月起指使五十五歲張姓、卅九歲黃姓、四十三歲許姓男子接觸雲林麥寮違法回填廢棄物的土尾業者,以協助把風避免業者被查獲,或派水車清洗砂石車及行經道路「洗路」,強收「照水」(保護費);若業者不從,揚言向警方及環保機關檢舉,或糾衆包圍土尾場干擾作業,不讓砂石車司機上車或開走,一名業者被徒手毆打致擦挫傷。

據調查,韓等人在業者回填廢棄物時收費,開價每天六千至九千元,每月收一次,平均每月計價廿天約十二萬至十八萬元,若向五家業者各收得一次,至少有六十萬元。檢警清查犯案時間及有無更多業者受害,釐清不法所得。

雲林地檢署去年五月偵辦土尾業者在農地回填廢棄物案,查出韓恐嚇、暴力脅迫業者交保護費,指揮刑事局偵六大隊、調查局中機站及雲林、臺中、南投警方展開調查,掌握韓與友人本月十六日要搭機前往印尼,提前收網,當天赴桃園國際機場拘提韓,同步在麥寮等地拘提八人。

韓驚訝說「怎麼會來抓我?」他否認犯案,稱認識其他犯嫌,但不知這些人賺錢方式及如何與土尾業者溝通協調。警詢後將九人依依組織犯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嫌移送。

檢方訊後以韓、張、黃、許嫌疑重大聲押,命其他人五萬至五十萬元交保,法院裁定張、黃羈押禁見,韓、許各廿萬、五萬元交保。檢方認爲,韓有串供、滅證之虞,院方裁定交保有失當,向臺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檢警查扣現金五十六萬元、美金十萬元(約臺幣三二○萬元)、價值三五○萬元黃金及十萬元白金、價值四十一萬元百貨公司禮券及鑽石、精品包、BMW等三輛汽車、空氣槍、長槍子彈六十發、K他命、開山刀、斧頭,財物多在韓住處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