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新規定?毛小孩戴口罩才能出門 網批:沒考慮飼主心情
新北市淡水區「海洋都心1期」,該社區管理委員會近日公告,要求該社區住戶所飼養的要求中、大型犬必須戴上「口罩」,引發不少養狗住戶的不滿,認爲可以做適當的宣導,但是強制要求就有點過分。但是根據法令,若規約中有相關條款,社區管委會可以規定中、大型犬類需戴口罩,因此管委會此舉並無不妥。
網友近日在臉書社團《海洋都心住戶公開社團-V10淡海新市鎮站-美麗新影城廣場》PO文,「海洋都心」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一項訊息,要求該社區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要植入晶片,而且飼主必須將寵物的照片和植入晶片的相關證明文件,提供給管委會做紀錄。此外,還有一項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要求中、大型犬必須戴上「口罩」。
網友表示,「爲什麼強行規定狗要戴口罩,我家的狗養了12年從沒戴過,若是會咬人的戴是合理的,但強行規定是怎樣,就爲了少數幾位怕狗的人就強行規定,有考慮過飼主的心情嗎?」
▲「海洋都心」管委會公告要求住戶飼養的中、大型犬須戴口罩。(圖/網友提供)
其他網友反應正反兩極,有網友認爲,「法令有規定大型犬要戴口罩,我自己也有大型犬,出門都有戴口罩」、「我是覺得可以宣導,但是強制就有點過分了,沒人被咬都沒事,但若有人受傷了真的會吵不完,社區應該也是希望大家都是鄰居不要爲了這種事吵架」、「有些狗真的很兇,社區裡別說小孩常被狗嚇,連大人也常被嚇」。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社區可另外訂定「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動物,另第16條也指出,「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的規定時,從其規定」。
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指出,普遍而言,住戶會透過規約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社區的「飼養動物管理辦法」。若規約中有相關條款,社區管委會可以規定中、大型犬類需戴口罩,並不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會議通過纔能有這項規定,除非社區規約沒有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相關管理辦法,才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另依《動物保護法》第 20 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目前社區寵物越來越多,造成社區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問題,郭紀子建議,住戶進入社區公共場所,應加強中、大型犬類的管理,並支持管理委員會的適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