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電子發票的最後一哩路

爲達成節能減碳根絕紙本發票列印、降低營利事業單位報稅成本、降低國稅局稽徵成本等三大目的財政部民國100年開始推動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可以取代傳統紙本發票,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目前每年企業報稅成本約1,147億元,推動電子發票,長期有助於企業稅務申報成本之降低,也有利於稅務審查電子化機制的建立。

然而推動一年多以來,電子發票張數佔全部發票的比例大約只有8%。而且,由於電子發票使用載具而免列印紙本還在萌芽階段,因此絕大多數的電子發票都是所謂「紙本」電子發票,非但不能節能減碳,並且因使用感熱紙,不利長期保存,容易因受潮而變得模糊,對於紙本電子發票持有人而言,反倒沒有傳統紙本發票好用。

在營利事業單位的配合度方面,超商連鎖店相對上較爲積極,尤其是icash卡發行量超過840萬張的統一超商(該公司宣稱加入悠遊卡功能的icash悠遊卡發行後,總數將超過1,300萬張以上)。由於icash卡本身就可以做爲載具使用,而且統一超商裡的ibon機又可以用來查詢電子發票交易明細、列印中獎發票以及完成悠遊卡載具設定等,因此讓電子發票真正走完最後一哩路的,首推統一超商。

相對地,其他營利事業單位的配合度就不完全相同。某大賣場雖於日前大肆宣揚其國內各營業點均已使用電子發票,但部分網友反應,由於其傳統收銀機紙本發票並未廢除,因此網友擬以手機條碼共通載具開立電子發票,竟被告以需擁有與該賣場聯名之二代悠遊信用卡,才能以該卡作爲載具開立電子發票。也許這只是特例,而非該賣場各營業點的通案。然而,若是特例,顯示該賣場的員工訓練不足,對電子發票的多元化載具認知不夠。若屬通案,則表示該賣場只是做面子給財政部,虛應故事而已;更嚴重一點來想,則可能是要逃避國稅局的電子化稅務審查。

部分網友則反應,第一代悠遊卡(即一般悠遊卡)即使在ibon機完成設定,在某些使用電子發票的超商,卻無法感應,因而仍取回紙本電子發票,以致先前的設定動作,只是白忙一場。鑑於悠遊卡發行量超過3,200萬張(因爲悠遊卡除一般用途外,還有紀念卡禮品卡等,故許多人都擁有不只一張的悠遊卡),且金管會已經開放悠遊卡作爲小額消費之電子票證,若這3,200萬張悠遊卡都能順利成爲載具,對於電子發票政策的達成,助益匪淺。財政部宜進一步瞭解,網友所反應的感應困難,究竟是屬少數特例,還是屬第一代悠遊卡先天上的問題。若屬第一代卡的問題,財政部應與悠遊卡公司協商,加速汰換悠遊卡爲第二代晶片卡。

電子發票的推動,對於大型連鎖超商而言,應有較顯著的節省申報成本效益,因而較有意願配合。然而,對於開立收銀機二聯式發票的小規模零售業者,若改採電子發票,將增加建置成本,故配合意願不高。甚至,前述之大賣場連鎖店,據網友指稱,只見到開立傳統發票收銀機,懷疑其設備改換與人員訓練是否已經到位。據瞭解,財政部正在規劃以租稅手段,導正所有店家都改用電子發票,目前可能之方案爲,店家需採電子發票,才能繼續享有適用擴大書審案件,申報時可降低純益率標準1%的優惠。這是電子發票「倒數第二哩路」應先完成的部分:促使全國營利事業單位全面使用電子發票。

到達電子發票的最後一哩路,則是提供各種誘因,讓民衆使用多元載具:手機條碼共通載具、iCash卡載具、悠遊卡載具、各家業者會員卡載具(例如星巴克卡、丹堤卡…),並完成設定(最好也完成歸戶),使電子發票完全無紙化,好讓「節能減碳」、「節省企業稅務成本」、「推動稅務審覈電子化」等三大功能充分實現,而不致存在「一國兩制」現象。

不過,最後這一哩路可能會走得很慢,因爲截至目前爲止,許多民衆還不知道所謂電子發票「載具」是甚麼?更遑論會去完成載具之設定。因而即使走完「倒數第二哩路」(全國店家都使用電子發票),但若民衆還依然故我,不使用載具,以致電子發票仍須實體列印,則節能減碳功能無法達成。前述三大功能,也許只達成「推動稅務審覈電子化」:讓店家任何交易涓滴不漏,無論營業稅或營所稅都無法逃漏。莫非這纔是是財政部積極推動電子發票的真正目的?

綜言之,就像高速公路,若最後一段未完工,就無法全線通車。財政部對於推動電子發票的最後一哩路:「鼓勵民衆使用多元載具,消除使用載具的現行問題」,應該卯足全力辦理,甚至可以考慮推出優惠方案。唯有如此,才能消極地避免各界對財政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爲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只爲稅收目的;積極地讓推動電子發票的三大初衷都具體實現,這纔是有擔當的爲政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