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遭家暴女殺紅眼剁了男友 向新歡自白竟再陷絕望深淵

鄭姓女子不堪長期承受男友家暴,一氣之下便殺害男友並分屍,豈料認識了新歡,仍甩不掉遭家暴的夢魘。(示意圖/Shutterstock)

「查某囡仔是油麻菜籽命!油麻菜籽隨風飄散,落在哪裡,就長在哪裡。」這句話對於當年33歲的鄭雅美來說,真是再貼切也不過了。

鄭雅美1993年間結識同齡男友遊福興,2人陷入熱戀,在臺北縣土城市(現新北市土城區)同居,一開始遊對鄭女很好,但2人同居一段時日,遊逐漸露出家暴本性,經常對鄭女拳打腳踢,2人爲此經常爭吵。

當年的社會氣氛封閉,不像如今遭受家暴的婦女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尋求人身保護,鄭女只能默默承受,隱忍2年多。1995年2月21日深夜,遊打電話找朋友唱KTV,但找不到人,十分氣憤,爲了出氣,跑到房間把正在熟睡的鄭女叫起,然後不分青紅皁白地打了她一頓,並且抓着頭髮一路拉她到客廳。

鄭女被拉到客廳後,又被遊毒打一頓,2人爆發激烈衝突,鄭女一氣之下,隨手拿了一包胡椒粉,朝遊眼晴撒去,遊被辣得無法睜開雙眼,鄭女順手拿了遊男置於家中已經磨利的1把小武士刀,朝遊男後腦砍去。

遊男當場血柱噴出,極力反抗,但鄭女想起同居2年多所遭受的暴力對待,殺紅了眼,瘋狂的朝遊猛砍,直到看見遊倒地不動後,纔回房睡覺。

隔天清晨,鄭女起牀後愈想愈害怕,本打算買汽油與遊同歸於盡,但害怕會波及附近鄰居而作罷,當天下午,鄭女外出買了一把鋸子回家後,又繼續睡覺,鄭女在家伴着男友屍體1天多後,直到23日開始支解屍體,將男友頭顱、四肢、胸部共分7塊,分裝在2大袋、2小袋的塑膠袋中。

24日清晨,鄭女騎遊男機車先將頭顱運往土城承天路棄屍掩埋,隔天凌晨3、4時,又騎機車將四肢和胸部運往掩埋、丟棄。

案發後,鄭女返回花蓮老家,不到1周透過朋友的介紹到一家推銷教學器材的公司工作,認識了林姓負責人,並展開交往。

由於林男見鄭女心事重重,表示他因爲生意上的關係,認識不少人,可代爲解決問題,鄭女誤認林男是良人,乃將她在臺北殺人分屍、棄屍一事告訴林男,希望尋求對方協助,沒想到這卻是另場家暴惡夢的開始。

鄭女寫下自白書向林男證明殺人分屍情事,不料,林男是個有控制狂的渣男,他在鄭女寫下自白書後,不但沒有協助她,反而要脅鄭女不能離開他身邊,否則要向警方舉發此事,鄭女十分害怕,且林一再對鄭毆打、恐嚇,鄭女全身傷痕累累,對於林的百般折磨只好順從。

1995年6月,被打成「熊貓眼」的鄭女趁林男酒醉之際逃跑回花蓮老家,再由花蓮坐車北上,晚上與弟妹商談此事後,6月14日在親友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警方根據鄭女供詞,前往承天路附近的棄屍地點挖掘屍體,挖出屍骨,確認鄭女所言屬實,又陸續在2個地點找到屍骨,並在鄭女住處附近機車行前找到運屍的機車。

鄭女哭着向警方說,她行兇後幾乎夜夜都夢見殺死的前男友的血淋淋慘狀,良心譴責不安,纔出面自首。

檢察官開庭時,除調查鄭女殺人分屍犯行外,因當庭發現鄭女兩眼瘀青,另請法醫爲她驗傷後,指示警方另案調查林男涉及恐嚇、傷害和妨害自由罪刑責,總算讓鄭女脫離渣男家暴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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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