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遭上銬 前特偵檢察官:非現行犯 警方恐「違法拘禁」
涉入虐童案的女社工。(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臺北地檢署
檢警偵辦劉姓保母涉嫌虐童致死案,因警方將涉案女社工上銬送辦,引發衆怒,質疑警方執法過當。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鄭深元1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本案社工不是「現行犯」,沒有現行犯逮捕的問題,依法不能上銬。他認爲,警方應該要說明,否則就是「違法拘禁」,任何人可以依法告發警方違法。
鄭深元寫道:本案社工不是「現行犯」,沒有現行犯逮捕的問題,不能上銬。
鄭深元認爲,依據報載,社工是於搜索後自動配合到案製作筆錄,已配合偵訊,並無拘提,自然也無需上銬。
其後社工在作完筆錄之後被上銬,但是社工既已自動到案,即無「經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情形,亦無「逃亡、串證」等可逕行拘提的事由,如何執行拘提?
鄭深元強調,警方說此時是出拘票拘提,暗示是檢察官默許,實在令人不解。
他認爲,這點警方應該給出說明,否則就是「違法拘禁」,任何人可以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