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銬傷透社工心 偵查隊長申誡

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大男童,卻涉嫌與胞妹凌虐男童致死。警方爲釐清兒盟社工訪查紀錄是否造假,12日將陳姓女社工(中)帶回調查。(鄧博仁攝)

北市虐童案主責社工遭上銬移送,引發社會各界撻伐。臺灣小螞蟻教育關懷協會秘書長吳淑美13日表示,上銬處理真的太過頭了,她擔心偵訊過程和社會給的壓力會令該名社工想不開,社工界非常憤怒,全國社工已沸騰。

臺大社工系昨晚以聲明表示,失去一個失依兒童,深感不忍,特定社工在檢調偵辦過程真相尚未釐清前,被戴上手銬的畫面,造成社會輿論對社工專業的貶抑,不僅令社工夥伴震慟,亦儼然觸發專業社羣的集體創傷。

吳淑美強調,這次的主責社工可能因專業知能不足、敏感度不夠、作爲不夠積極,「但一個民間二線單位的訪視社工能有多少資源與權力,強行介入案家?」她呼籲社會大衆尊重社工的專業,給予社工應有的支持。

勵馨基金會表示,已與司法改革基金會和相關民間團體發表聲明,就社工被上銬正當性及合理性表達嚴正關切,期許主管機關有更明確配套措施與因應資源。

兒福聯盟昨天也發出給內部社工的信件,除強調對社工造成的傷害表示抱歉,也愧對大衆期待與信任,會深自檢討,對社工日後面臨的司法程序,都會提供協助,「同舟共濟、有難同當。」

臺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13日表示,文山二分局解送過程中,未符比例原則有所疏失,將議處偵查隊長申誡處分,並列爲案例教育。不過,警界對相關懲處不滿,認爲持拘票逮人,依法上銬解送人犯哪有問題,「萬一人犯脫逃誰負責?」如果拿身分單純、微罪當理由,不是都可此藉向警方要求不上銬?爲何要獨厚社工?依法執行警察爲何要被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