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車私用 嘉縣農會總幹事黃貞瑜遭判1年8月

檢方起訴,黃貞瑜與丈夫李豐全以大林鎮公所的1800CC的豐田牌環保稽查車,作爲上下班代步的交通車,申報油料費、汽車保養維修費,後來李調職至嘉義縣政府,黃指示公所將環保稽查車變更爲鎮長座車,並供李上下班使用,2人自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間不法領取公款5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