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被逼捐薪資 中市府祭處分

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5日呼籲中央地方儘速提出對策杜絕回捐,避免更多社工服務對象權益受損。(盧金足攝)

針對有民間保護性社團機構遭舉報,要求社工回捐薪資受害人遍佈臺中、南投,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5日呼籲中央、地方提出對策,避免更多社工權益受損。臺中市社會局強調,嚴禁社工薪資回捐陋習,會嚴查到底,已要求違規協會將薪資全數退還當事人,並採最重處分,停止協會補助資格5年。

民進黨團表示,其回捐手法是以全額薪資給付,再要求社工將部分薪資回捐,款項匯入機構主管私人帳戶,以符合市府覈銷文件的要求,若非當事人舉報,市府現行補助要點難以規範回捐情事

議員稱 不樂之捐難認定

臺中市議員張家銨、陳淑華表示,勞工局及社會局應介入協助機構員工個案,保障勞工基本權益及創傷補救,社工人員薪資本來就不高,被要求薪資回捐已經很多年,要求社會局必須面對、解決,營造正向的社會工作環境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社工薪資回捐情形普遍存在,社福團體一邊拿政府補助,一邊惡意剝削勞工,雖被認爲有違政府委辦契約規定,但不樂之捐卻因認定不易,無法徹底改善。

社會局長彭懷真指出,1月中接獲投訴後,立即約詢相關人員釐清,初步調查有協會以「薪資贊助」爲由,違法要求社工回捐薪資,違反《臺中市政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補助民間團體推展社會福利服務審覈作業要點》。

2015年起委託全面清查

此外,受補助單位執行補助計劃經費,也有自籌款或申請補助資料編列不實或造假、未依用途虛報浮報情況,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1至5年。

社會局強調,有協會以薪資匯回不實手法,規避社會局行政查覈與會計覈銷作業,情節嚴重,已要求全面清查自2015年起的政府補助與委託案,歸還薪資並通知當事人。衛福部社家署已建置「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臺」,由各地社會局擔任聯繫窗口,社工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可透過平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