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強壓猥褻陰影深 一年半後見「一道光」嚇哭提告

女子遭試圖強吻後,將房內透進的陽光認作當晚車內光線,嚇得她暴哭、惡夢連連,最後決定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南1名男子2017年認識在超商打工的15歲女高中生小芳化名),他得知對方剛分手後,在跨年夜假藉陪伴散心,竟在車內強壓對方試圖強吻,最後因小芳堅決抵抗而作罷;不過此事造成小芳心理極大陰影,她甚至將房內透進的陽光認作當晚車內的光線,嚇得她暴哭、惡夢連連,最後決定提告;法院判男子4個月徒刑,可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爲小芳打工的超商熟客,因爲常與小芳接觸,因此得到對方私人聯絡方式;2017年12月底男子意外得知小芳與男友分手、情緒不好,於是在跨年夜當天晚上邀小芳外出散心喝酒,2人在男子車內聊天隔天凌晨1點多,他曾表示有意吻小芳遭對方表明拒絕,沒想到他開始接連騷擾對方。

該男子之後將小芳坐的副駕駛座座位放平,抓住小芳手腕壓制在座位上,並將臉靠近對方試圖強吻,不料對方仍撇開頭、閉緊嘴脣、掙扎不讓步,他壓住小芳約2、3分鐘後,見對方不願妥協即放棄,在凌晨4點多送對方回家;不過此事造成小芳心理極大陰影,每次在超商看到男子都躲在倉庫不願接觸。

直到2019年某天,小芳在房內看到窗簾的光透進來,竟以爲是當天在車內透進的光,就嚇到哭出來,之後她稱每晚都感到害怕,因此向學校輔導老師述說,全案因此曝光;法院判決時認爲,男子事後已支付15萬元和解,最後依強制罪判他4個月徒刑,可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