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入口關再度收緊:現場檢查比例大幅提升在即

繼去年下半年IPO收緊以後,今年,上市“入口關”將進一步收緊。

近日有傳聞稱,IPO方面將加大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的力度,且最近一段時間將會有很多項目組接到通知,尤其是對於在審企業的現場檢查比例將有較大幅度提升。

3月12日,多位受訪人士證實了上述消息。至於現場檢查的比例具體提升多少?有消息稱,其將從5%提升至20%,也有消息稱,將要提升至30%。

“目前都是大家的猜測,還沒有最後定。”一位券商投行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說,從產能來看,現場督導比例也可以提升,“督導原本沒有規定比例,以問題導向居多。”他說。

深圳大象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首席諮詢專家譚格非對第一財經表示,提升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的力度,將有效把控IPO的過程風險,使得一些有擦邊、闖關念頭的企業自覺退出,給保薦機構和第三方機構從嚴輔導提供堅實支撐,確保上市企業質量經得起考驗。

IPO現場監管力度加大

事實上,近段時間以來,監管已多次公開表態,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

在3月6日召開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證監會主席吳清表示,目前,證監會對在審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交易所也進行現場督導,但是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的覆蓋面還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地提高覆蓋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堅持申報就要擔責,以此倒逼發行人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也倒逼中介機構提高執業和服務水平,做到勤勉盡責。

在這之前的2月23日證監會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在迴應市場上關於“IPO要倒查10年”的提法時,也曾明確未來將大幅提高擬上市企業現場檢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迴應投資者的關切。

嚴伯進表示,要從嚴審覈擬上市企業,綜合運用定期報告監管、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循環篩查高風險可疑類公司,發現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的依法立案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我國提出穿透式監管後,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力度都在不斷提升。”廣西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表示,註冊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註冊制的成功需要高質量的信息披露。高質量信息披露的基石是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田利輝同時稱,發行上市,不是發行人和保薦人說什麼就是什麼,而是應該予以覈實。現場檢查能夠更好地核實相關信息,現場督導能夠更好地讓高管團隊明瞭監管規則和合規的必要性。所以,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是對於投資者的保護,也是對於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推動,要繼續加大力度。

不過,對於具體的現場檢查的比例,市場人士也提出了相關建議。

“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是監管對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和擬上市公司財務信披質量的一項重要抓手,並不是比例越高越好。”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第一財經說,抓手的目的,是督促中介機構更認真負責執業,震懾擬上市公司不要做違法違規的事。

他同時稱,以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作爲工作抓手,不是直接下手去背書發行人的財務真實性。

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分別查什麼

那麼,IPO市場備受關注的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到底有何區別,分別查哪些方面?

其中,現場檢查最早可追溯於2012年年底,彼時證監會啓動首發公司財務會計信息專項檢查工作。之後,證監會持續對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查處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

2021年1月29日,證監會正式發佈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下稱《檢查規定》),將註冊制板塊納入現場檢查範圍。

此後,常態化現場檢查被作爲IPO全鏈條監管的重要手段,以及書面審覈問詢的補充。2023年11月,證監會對《檢查規定》進行了修訂,強化“申報即擔責”,檢查對象確定後,檢查對象撤回發行申請不影響檢查工作的實施,也不影響證監會和交易所依法依規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也就是說,IPO不再是“一撤了之”。

IPO現場督導是2019年註冊制下交易所強化審覈監管的重要手段。2023年2月份,滬深交易所發佈了修改後的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指引。

就確定檢查對象的方式來看,現場檢查對象確定包括問題導向和隨機抽取兩種方式。其中,參加隨機抽取的企業由未經上市委會議審議且未參與過隨機抽取的首發企業構成,問題導向的企業則主要處於發行上市審覈或註冊階段。

現場督導則主要以問題導向方式確定督導對象,比如,對影響審覈判斷重要事項的核查程序不充分,覈查結論存在明顯疑問的情形;作出終止審覈決定之日起12個月內重新申報且相關問題仍然存在的情形。

上述券商投行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現場檢查由證監會主導,派異地證監局或者異地交易所監管執行部,去發行人現場,對發行人進行內查外調,主要覈查IPO企業的財務真實性,有調取相關方資金流水的權力。現場督導則是交易所主導,到保薦機構投行總部去,通過中介機構覈查發行人,主要是壓實壓嚴中介機構責任,不會親自調取資金流水。

根據《檢查規定》,現場檢查主要查看檢查對象生產、經營、管理場所及其他相關場所;獲取檢查對象工商資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生產、銷售、倉儲記錄等;詢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相關採購、生產、倉儲、銷售、財務人員等;走訪檢查對象重要客戶及供應商;獲取相關方資金流水;覈查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工作底稿並詢問相關人員。

現場督導則是通過現場詢問,調閱、複製、記錄、提取相關工作底稿,覈對有關證據材料,訪談有關對象,要求督導對象補充覈查等方式進行督導。

就時間期限來看,檢查機構應當自接到檢查任務分配通知後,一個月內進場開展工作,兩個月內完成檢查並報送現場檢查工作報告。現場督導原則上在進場後2周內完成現場工作。也可視情況適當有所延長。

另有機構人士表示,現場監管聚焦發行上市條件和重大信息披露事項,防範大風險、包容小問題,以查清問題爲目標而非查出問題,不預設立場,以有效證據爲依據。

“帶病申報”將藏無可藏

在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力度加大後,“帶病申報”,試圖通過“一查就撤”逃避檢查的擬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勢必將面臨更大的壓力。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檢查規定》公佈後的首輪抽籤儀式中,2021年1月30日前受理的科創板和創業板共計407家企業參與抽籤,20家企業被抽中,最終,這20家企業中,僅恆興科技1家最終成功上市,上市成功率僅5%。但恆興科技也是當時撤回大軍中的一員,2023年轉道主板才成功上市。

因此,該批現場檢查可謂“全軍覆沒”,終止率(包括撤回、審覈不通過及終止註冊,下同)100%。

16家企業於抽中現場檢查後的次月即火速撤回IPO申請,3家堅持到最後的企業或是終止註冊,或是審覈不通過。6家企業在終止IPO後重新申報,繼續着IPO流程。這也在當時引發了市場、監管對於“一查就撤”的高度關注,並出臺了一系列監管行動。

全年來看,在《檢查規定》公佈後,2021年合計有44家在審企業被抽中現場檢查,終止率超過70%。

2022年,證券業協會組織了4場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籤儀式,合計34家在審企業被抽中,目前僅2家已成功上市,10家處於在審流程,21家終止審覈,1家審覈不通過,終止率達到65%,已較2021年有所好轉。

2023年,3場抽籤儀式合計17家在審企業被抽中,目前僅4家企業撤單,終止率僅24%,可以說,較2021年~2022年有了大幅度的改觀。

如何在現場檢查和現場督導力度提升以後確保項目質量?上述券商投行負責人稱,未來,保薦機構要加大力度挖掘優質項目,在保薦環節就嚴把“入口關”,減員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