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10月1日上路 準設外資銀行醫院
上海自貿區將於10月1日正式成立,大陸國務院27日公佈總體方案,區內將允許設置外資銀行及中外合資銀行;此外,區內也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及演出經紀機構。
根據國務院公佈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在金融服務領域,自貿區內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
方案提到,在條件具備時,將適時在自貿區內試點設立有限牌照銀行。在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加強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
此外,配合金融服務領域的開放,上海自貿區內也將試點,開放外資設立專業健康醫療保險機構。
在社會服務領域中,方案中較受注目者爲自貿區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此外,方案允許自貿區舉辦中外合作經營性教育培訓機構,以及中外合作經營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文化服務領域也值得一提。方案提到,自貿區將允許設立外商獨資的娛樂場所,「在試驗區內」提供服務;同時,自貿區內取消外資演出經紀機構的參股限制,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爲上海市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