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樓控亂丟保險套 五樓辯「我家沒男人」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市內湖區一名陳姓婦人住處後方遮陽棚常掛着使用過的保險套,每次一打開廚房窗戶就看到,令她非常噁心,懷疑是樓上鄰居所爲,在公寓大門口貼海報指樓上鄰居沒公德心,被影射的劉姓男子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認爲,陳婦未經查證就製作海報指他人所爲,依誹謗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陳婦住在內湖成功路二段一棟公寓三樓,住家後方窗外遮雨棚掛常出現使用過的保險套,有些外面包着衛生紙,有的可以看見黏稠的體液,她忍了兩、三年後,決定製作海報提醒樓上「缺乏公德心的人」。

她在一樓大門貼海報,內容是「敬告四樓五樓:以下是你日積月累使用過丟棄於後防火巷的保險套、沒水準、噁心、沒教養、沒層次、沒公德心、骯髒、沒有知識。」住五樓的莊姓婦人發現海報後,告訴陳女丈夫「我家沒男人,不可能有保險套」,陳婦便將海報上「或五樓」三字劃掉,加註「四樓請做個有水準的人類,不要亂丟你的保險套」。

四樓劉姓住戶認爲被侮辱,認定海報是陳女丈夫曹某所爲,提告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全案經不起訴又聲請再議,士林地檢署爲釐清保險套是誰的,比對DNA後,確認與該棟四、五樓住戶DNA不符。

檢方查出海報出自陳婦之手,與丈夫無關,認定陳婦涉嫌誹謗依法將她起訴,並請法院考量陳婦主動投案,減輕其刑;陳女丈夫則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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