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公司無法管?學者:恐剝削經濟弱勢、製造另類卡奴

中部數百名大學生落入「無卡分期」債務陷阱,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中央應立專法管制無卡分期交易模式。逢甲大學金融學院院長陳盛通說,政府應將融資公司法制化,也應管理後續的違約催收制度。律師林瓊嘉說,應限制無卡分期的收益總額,避免經濟弱勢者遭剝削。

逢甲大學等中部大學生,聽信電信業務員說詞,簽下無卡分期借貸購買手機、電腦等產品,結果背上數萬至十萬多元債務。臺中市法制局先後召開2次大型調解會,爲300多名受害者調解減輕債務。

逢甲大學金融學院院長陳盛通說,無需使用信用卡的「先買後付」的付款方式,已在美國蓬勃發展,未來甚至可能進入臺灣市場,但信用貸款未經審覈,卻給予高額的信用額度,消費者恐過度累積債務,淪爲另類「卡奴」。

陳盛通說,國內的融資公司也有類似情況,未立法納管,處於灰色地帶,政府應該將融資公司法制化,瞭解已經貸款出去的款項,並納管融資公司後續違約的催收制度,否則非法的催收恐衍生更多社會問題,而且貸款給無力償還的學生,龐大的債務恐讓家長難以收拾。

律師林瓊嘉說,無卡分期不構成刑法中的重利罪「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的要件,也不違反銀行法中的吸金行爲,但卻剝削經濟弱勢者,政府基於保障消費者和經濟弱勢者,應該立法約束。就像是現金卡、信用卡之利率上限爲15%,也可以限制無卡分期的收益總額,才能讓消費者獲得保障。

中部數百名大學生背上「無卡分期」債務,學者、法界建議,政府應立法規範融資公司。記者黃仲裕/攝影

中部數百名大學生背上「無卡分期」債務,學者、法界建議,政府應立法規範融資公司。記者黃仲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