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抖音外遇酗酒男 手機存「小王裸照」遭抓包

古姓男子抓包妻子外遇範男提告,要求範男賠償50萬元。(邱立雅攝)

古男控訴妻子去年在抖音認識了範男因而發生外遇,妻子竟持有範男裸露照片,古男還發現妻子跟範男多次前往旅社過夜,認爲範男已侵害他的配偶權,要求給付5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最終判賠10萬元。

古男控訴妻子去年7月在抖音認識了範男之後,多次表示要加班、訊息也晚回,後來假日都消失不在家,手機也關機,直到無意間看到範男傳給妻子的訊息,才得知真相。古男追查發現,妻子在範男受傷時兩人一同合照,還發現妻子持有範男裸露照片,更有甚者,他也發現兩人竟一同前往新竹及高雄的旅社過夜。

但範男則表示自己並未與古妻外遇,連對方妻子的手都沒摸過,兩人只是網友關係,雖有見過面,但沒有外遇。

新竹地院法官檢視通話紀錄、錄音文字檔、定位紀錄、照片等,發現確有範男與古妻的親密照片,以及古妻與範母的對話紀錄,顯示古妻在範男受傷期間協助照顧,範母還對古妻表示,若真的愛範男,就要勸誡範男別再喝酒。

除了對話紀錄之外,古妻與範男確實曾一同前往旅社入住,可認兩人交往形況屬實。雖然古妻辯稱只是因爲天氣熱身體不適去休息,但根據住房紀錄,兩人連續住了兩天,根本不是單純天氣熱臨時休息而已。

法官認爲,範男所爲顯已逾越客觀社會大衆所能接受普通朋友間之交往分際,破壞古男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屬不法侵害古男本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判賠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