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外遇遭抓包 竟夥情夫殺老公焚屍 二審判決出爐

新竹與臺中警方當時在陳男於新竹住處附近尋獲死者袁男骨骸,進行採證。(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姚姓女子與外遇陳姓男子,被袁姓丈夫發現求償,竟涉嫌殺害袁男並焚屍,直到死者胞弟報警揭發命案;警方在陳住處附近溝渠發現袁屍體,檢方依殺人罪嫌將姚、陳起訴,一審宣判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經上訴,原姚女涉嫌殺人、遺棄屍體等罪,二審改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陳仍維持無期徒刑。

檢警當時調查,33歲姚女與57歲袁男爲夫妻,婚後育有7歲女兒,袁因發現姚妻與25歲陳男發生婚外情,遂對2人提出求償,引發殺機,訊問時,姚女對犯行避重就輕,辯稱遭陳男逼迫、利用而犯案,陳坦承犯案。

姚姓女子後來與袁男分居,2021年5月,姚與袁相約帶女兒到苗栗知名渡假村慶祝母親節。當天上午,姚女購買咖啡並摻入事先準備的安眠藥,袁陷入昏迷,陳駕車帶着袁及姚女與其女兒,返回新竹住處。

陳男涉嫌持鐵棍重擊袁的頭部,導致袁當場死亡。2人至加油站購買汽油,10日凌晨,涉嫌將袁男的屍體潑汽油焚燬,並丟至住處附近大排水溝。

一審原判姚女、陳男涉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1年4月、1年2月,2人盜領袁男存款、過戶車輛則依僞造文書等罪,分別判4月及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二審撤銷姚女涉殺人罪,改判15年,另涉遺棄屍體罪判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計判刑16年,褫奪公權10年;另陳男仍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宣判,其涉嫌僞造文書罪得易科罰金,判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