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34年被資遺還天天到學校 泰北高中數學老師一關鍵慘被判罪

▲林姓前泰北高中數學教師,不滿遭校方解聘,多次持無效教師證進入校園抗議,慘遭法辦。(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林冠吟/臺北報導

一名曾任教於泰北高中34年的林姓數學老師,不滿2018年遭學校資遣,幾乎天天持着已經失效的教師證,不顧警衛的攔阻進入校園,在人事室高舉「學校違法資遣」標語,大聲喧譁,校方几次阻止未果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入建築物罪,判處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自1984年起在泰北高中任教,擔任數學科老師,不過後來經校方評估後,認爲林男已不適任,於2018年將其資遣,並向教育局報準雙方經民事訴訟後,認定已不存在僱傭關係

不過林男仍不甘心,自被解聘後幾乎天天拿着未繳回的教師證進入校園,不顧警衛多次勸阻,表示希望他換證入校,林男仍充耳未聞,就連警衛張開雙手阻攔其去路,林男仍毫無顧忌繼續持着已經失效的教師證走進校園,也由於警衛被校方交代在攔阻林男的過程中,不要和林男有肢體接觸,以免產生糾紛,警衛也只能眼睜睜的看着林男多次闖進校園閒晃。

2020年3月,林男又再次闖進泰北高中,不過這次他拿着「學校違法資遣」的看版標語,走進人事室抗議,被人事室主任勸離未果,連校長出面勸離,林男情緒卻相當激動,在人事室大聲喧譁,校方擔心林男影響校園寧靜,只好報警處理。

庭審時,林男仍不認爲自己非法侵入校園,還向法官主張,自己是遭泰北高中的違法解聘,他還是泰北高中的教師,其教師證仍然有效,並無違法而非故侵入校園。

不過法官審酌林男在2019年與泰北高中的民事判決,認定雙方已無存在僱傭關係,林男多次無故、不聽警衛勸阻進入校園,其已非泰北高中的教師,被校方多次勸離未果,已觸犯侵入住宅罪,依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罪,判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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