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搞外遇還有私生子 女兒驗DNA心寒...元配最後才知
▲ 小三生子驗DNA成外遇鐵證,親女兒揭父親姦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基隆市一名張姓男子與曾姓妻子結褵多年育有一女,卻在2014年結識阮姓女子,按捺不住情慾,發生婚外情,在小三租屋處發生多次性關係,阮女懷孕生下一名兒子。事後被張男女兒察覺異狀,帶着父親及小三兒子去做DNA親子鑑定,確定是張男親生兒子,女兒因此揭發父親姦情。
張男與阮姓小三在2014年前結識,阮女明知張男是已婚身分,仍多次發生性關係,阮女在2016年生下一名兒子。張男元配的女兒察覺不對勁,在2018年8月間,帶父親及小三兒子去做DNA親緣鑑定,報告出爐證時小孩是張男的種,成了外遇鐵證。
曾婦從女兒口中得知丈夫在外面搞婚外情,小三竟然還生了一個男孩,極爲氣憤,當機立斷報警處理,指控丈夫出軌。
檢察官認爲,張男、阮女坦承犯行,兩人犯後深具悔意,且無前科紀錄,加上曾婦同意給予丈夫與阮女機會,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爲3年,兩人須於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雙方得分別向公庫支付1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課程」3小時;緩起訴期間兩人不得有見面、通話、通訊等情事,如果違反規定被拍照攝影存證,通訊通話留有紀錄,則撤銷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