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創!恆春人結婚「補助2萬」離婚再結也有 網:我要去

▲只要設籍恆春滿1年者,結婚都可申請1萬元補助金,若夫妻都是恆春人共有2萬元。(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爲搶救下滑人口屏東縣恆春鎮公所全臺首創「結婚補助」,設籍在恆春的新人每人可領1萬元,夫妻倆最多共可獲得2萬元。有網友直呼「我要去」。

根據《屏東縣恆春鎮結婚補助辦法》,恆春鎮公所爲照顧鎮民生活福祉,落實社會福利政策,特訂定本辦法,申請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第一,必須現設籍本鎮連續滿1年以上(設籍基準日應自結婚登記次日起算,往前推算滿1年);第二,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

▼恆春鎮公所全臺首創「結婚補助」。(圖/達志示意圖

一人補助1萬元,若申請人和配偶皆符合資格,補助金額共2萬元;另外,申請人每年度僅得申請一次爲限,離婚後再婚也可補助,但與同配偶再婚不算在內。

根據恆春戶政事務所的資料,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3萬669名居民,其中男性1萬5719人、女性1萬4950人;民國65年到71年當地人口都超過3萬6000人,民國67年最多達到3萬6500人,但近年不斷下滑。

恆春鎮民國95年開始實施生育補助,第一胎、第二胎補助3萬元,超過第三胎每胎補助5萬元;另外,因境內有核三廠和三軍聯訓基地和九棚基地,每年有國軍和臺電的「睦鄰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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