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第二大蛋商「萇記」黑心蛋賣6年 531公斤全查封!
▲全臺第二大蛋商萇記泰安蛋品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桃園市衛生局全數查封。(圖/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9日指出,該局28日配合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桃園市八德區的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查獲現場使用有效日期106年12月14日及106年12月26日的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該局已全數封存製成的531公斤液蛋,並令業者暫停作業以保障民衆食品安全。 衛生局指出,該局及檢調單位追查相關製程,發現萇記泰安確有使用逾期雞蛋再製成液蛋加工,該行爲已違反食安法,將依法裁處罰鍰及予以沒入銷燬。衛生局現場查封相關違規成品及半成品並抽驗,全案已由桃園地檢署進行偵辦。 衛生局表示,食品的「有效日期」會受到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應依前述之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據以研訂保存期限,確保食品在有效日期內,並確保產品無變質、腐敗或其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之情事,
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爲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