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營業員銷售結構型商品 即日起上路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擴增券商受託買賣業務人員業務範圍,並有效發揮證券商全國分支機構銷售通路綜效,證券商登記受託買賣有價證券的業務人員即日起得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業務

櫃買中心說明,該項業務開放爲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與證券商負責人聯繋會議,釋出七大利多之一,爲快速回應市場需求,併兼顧投資人保護,該案在開放商品項目部分,採分階段方式辦理,初期先行開放結構型商品的銷售,未來再視市場需求及證券商辦理情形,逐步開放各類衍生性金融商品。

營業員新增的業務範圍部分,開放營業員可辦理結構型商品銷售的相關事項,包括商品解說、代收付件、客戶徵信與評估作業行銷過程控制等事項,但涉及自營業務部分,例如契約的簽訂、交易之執行、報價產生、交易確認與否、避險操作等,仍應由總公司自營部門人員辦理。

證券商預估,銷售通路擴大後,將可大幅擴展結構型商品業務,不僅可以提供投資人獲利機會管道,滿足投資人多元化投資的需求,亦能增加證券商獲利及提高營業員收入。

配合該案,櫃買中心除增修相關規章公告施行外,也將於9月27日(週五)下午2時30分於櫃買中心11樓舉辦宣導說明會,協助證券商瞭解相關制度及業務申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