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張城中村改造房票來了!

4月18日,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啓動活動舉行,現場發放全國首張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票。

據悉,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局長侯奔表示,《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近日正式印發,成爲廣州第一個區級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的配套政策,對統籌加快村民回遷安置,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等問題,具有里程碑意義。

《實施細則》明確細節

《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細則》所稱的房票,是指在實施城中村改造時,被拆遷人的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後,由區政府指定單位出具給被拆遷人在特定時間、地域和範圍內購置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房源和政府持有房源)的憑證。《實施細則》顯示,房票帶有唯一識別碼,需載明城中村改造項目名稱、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編號、房票編號、被拆遷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房票票面金額、兌付截止日期、受讓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內容,納入房票系統實行閉環管理。

《實施細則》顯示,房票金額包含基礎補償和不超過5%的政策性獎勵,具體比例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在房票安置方案中確定。房票記載人應當在“房源超市”中自主選擇房源,憑房票與“房源超市”房屋權屬人(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區行政事業單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承接房票使用的房源權屬人,應向區城市更新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房票購房的價格優惠等承諾。值得一提的是,房票記載人使用房票所購買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房票記載人可以使用房票爲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購買商品房和同一商品房住宅小區內的車位。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購房款的,不足部分可由房票記載人自籌繳納或按現行規定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每張房票允許實名轉讓一次,兌付期限不變,且不得分割轉讓。通過轉讓形式獲得房票的受讓人需具備廣州市購房資格,並滿足廣州市限購要求,受讓人可在兌付期限內持票購房,除稅收優惠外,其他權利與原房票記載人一致。

房票安置或在一二線城市推廣

有關房票安置和城中村改造,廣州的動作不斷。就在今年1月,《廣州市房票安置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隨後,廣州市荔灣區土地開發中心在石圍塘徵拆現場開出了第一張房票,這是廣州探索房票制工作邁出實質性的第一步,也是首個落地房票政策的一線城市。

隨後,廣州市白雲區羅衝圍片區潭村、民科園片區大瀝村等14個城中村改造項目獲得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首批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授信1426億元,首筆發放15億元。資金用於項目前期工作、徵收補償安置、安置住房建設以及安置住房小區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實現全國首批首筆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在廣州成功落地。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爲,房票安置政策有雙向效應,一方面,能有效降低財政安置壓力,另一方面,也能加速當地房地產去庫存。

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自去年以來已有約30城推出房票安置政策。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表示,作爲特殊的貨幣化安置方式,有助於鎖定購房需求在本地釋放,有利於去庫存,對市場銷售可以產生一定積極帶動。當前在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背景下,房票安置進一步在一二線城市推廣的預期較強。

陳文靜指出,雖房票安置政策在定向去庫存中或產生一定效果,但從其資金來源角度來看,房票安置開展的資金短期仍以地方財政爲主,但受房地產市場持續調整影響,各地土地出讓收入明顯下降,房票安置或難以大規模開展,部分房地產市場調整壓力大的城市,居民選擇房票安置的意願或偏弱,對整體市場帶動效果或有限。

責編:葉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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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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