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 律師閱卷「涉翻拍聲押書還外泄」遭起訴
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富奕達環保公司」涉濫倒有害廢棄物一案,聲押了公司葉姓負責人,不過其遊姓辯護律師卻翻拍羈押聲請書傳送給吳姓友人。檢方約談遊、吳到案說明,復訊後,將遊律師依泄密罪嫌起訴,並將吳男請回;這也是首例律師涉泄露聲押書遭起訴的案例。
檢方調查,富奕達環保公司遭搜索後,發現遊姓律師於去年5月4日閱卷後,以手機翻拍下檢方聲押葉男理由及筆錄等內容,隨後便傳給吳姓友人,再由吳男傳給某前立委的國會辦公室陳姓主任,聲押資料因此外流。
檢方指出,遊男翻拍聲押資料後,還影印全部筆錄,並帶至臺北看守所會面時,給葉男前妻與好友等人觀看,甚至還開放葉男前妻翻拍筆錄內容。
由於去年4月26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檢察官偵辦中的聲押案,辯護律師在開庭前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不過不得公開、揭露或爲非正當目的之使用。對此,檢方認爲,遊姓律師知道聲請閱卷的新制卻知法犯法,因此不採信其辯詞,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