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搶超商突然反悔 仍依強盜未遂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高職肄業的邱男,已離婚,是單親爸爸育有2子,經濟狀況不良,今年1月16日凌晨3時許,向友人借用自小客車,攜帶1把西瓜刀到潭子區超商,揮舞西瓜刀大喊:「搶劫!」

康姓店員只得依其指示打開收銀機,但一臺僅有約500元零錢,另一臺卻是全空,邱男見狀

突然反悔,放下原本手裡抓的一把零錢而離開超商,半途把西瓜刀丟入旱溪。

臺中地院審理時,康姓店員出庭作證,表示願意原諒邱男,也不會求償,希望法官能夠給對方一個自新機會。但因邱男帶刀行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其所犯是加重強盜罪爲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未遂犯已經減刑1次,不適合予以減刑,判處2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