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遭恩師控違反著作權開庭 母子相擁哭泣

藝人青峰與前老闆林暐哲間的合約糾紛臺北地院11日開庭傳喚吳青峰出庭。(陳君瑋攝)

蘇打主唱吳青峰遭恩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臺北地檢署起訴,臺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傳喚青峰出庭、林暐哲出庭作證,林說訴訟讓他壓力很大,青峰母親哭着說被林騙,母子相擁哭泣。庭末法官諭知,6月15日宣判

檢方指控,青峰1998年8月與林暐哲音樂社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約定至2014年12月31日爲止,270多首詞曲創作專屬林所有,授權區域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須在合約期滿3個月前書面表示反對,否則自動延長1年,因此雙方自2015年起均爲自動續約

青峰2018年10月26日以存證信函告知林不再續約,但依合約規定,須在2018年9月提出纔有效,因此合約早就自動延長1年,青峰2019年4月至9月卻違反授權,擅自演出、重製《太空人》、《歌頌者》、《巴別慶典》等12首歌曲,並上節目活動7次公開演出、5次出版數位專輯

北院11日進行言詞辯論,林暐哲說在律師事務所見面時,青峰大罵「當初有三個合約要解,卻只解二個,想害我被告嗎」,這兩年來,他因提起訴訟壓力大,但不後悔提訴訟,請法官還公道

青峰說,林暐哲是惡意中傷,詞曲他創作的,卻遭搶創作,希望法官明察,不要再有創作者受到跟他一樣的經歷;青峰母親是新公司哈里坤的登記負責人,她哭着說公司實際兒子經營,兒子創作出來的詞曲卻被林暐哲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