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防疫照顧假扣全勤獎金 公司最高遭罰百萬

家長爲了照顧因學校停課、獨自在家的孩子,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公司因此扣發員工全勤獎金,最高可罰100萬元罰鍰。(資料照/周麗蘭攝)

疫情升溫,許多家長爲了照顧因學校停課、獨自在家的孩子,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公司因此扣發員工全勤獎金,最高可罰100萬元罰鍰。

陳信瑜表示,疫情相關假別屬近年新增議題,若僱主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強制勞工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都涉違反勞基法,各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佈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康水順表示,從去年開始宣導防疫照顧假,根據數據統計,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30日收到有關防疫假爭議有52件,多數爲民衆指公司沒給防疫假或要他們請特休等。

康水順表示,初步建議若雙方能調解,可以實質補償到勞工,若後續申訴派員檢查公司,到時只能對公司開罰,反而勞工受損的權益較無法得到更多幫助。

至於需具備什麼身分才能請防疫照顧假,北市勞動局表示,照顧因疫情停課的孩童,或機構因疫停止服務,照料長者及身心障礙者的民衆,皆爲可請假對象;另因疫苗施打對象擴及6歲以上、未滿18歲的學生,接種後可學生可請3天疫苗假,前述期間家長也可申請防顧假來照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