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妹遭撞死駕駛判刑1年10月 鄭華娟吐心聲警告單身者

鄭華娟妹妹去年遭大客車撞上,送醫後不治。(圖/中時資料照)

資深女歌手鄭華娟胞妹,去年10月清晨騎YouBike,遭違規左轉的大客車撞上,送醫後仍不治,今(7日)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肇事司機有期徒刑1年10月,對此,人在德國的鄭華娟第一時間得知判決結果,也吐露心聲。

據《三立新聞》報導,鄭華娟聽到撞死妹妹的司機遭判刑,她感謝士林地檢的判決。而她也提到在等待判決過程時,自己也查閱不少類似的交通意外案例,發現臺灣在1980年後,對於交通公司司機造成的意外,和解和輕判的比例很高。

這也造成交通公司在規範司機上無責任,受僱司機遭輕判後,大型公車路殺民衆,成爲無法治三不管地帶,加上民事訴訟只有直系親屬可以追訴交通公司連課責,對於像她妹妹這樣的單身者,就沒有民事訴訟的可能。

這樣導致交通公司就能脫身,不會受到營運壓力,也不用對司機的行爲負責,「如此的魔鬼循環,是臺灣交通法規上該立即面對解決的事情」。鄭華娟難過妹妹意外離世,對她和所有愛妹妹的人是一場天荒地滅,因此會持續提出保護像妹妹這樣的單身者的想法,也感謝檢察官和法院聽見大衆期待。

鄭華娟和哥哥痛失手足後提起告訴,委任律師張瑋芸表示,被告是職業駕駛,有償性違規紀錄卻不知悔改,且肇事司機至今連一句道歉都沒有,更推卸責任給公司,因此鄭家不願和解,對此,被告否認闖紅燈,僅承認違規左轉,士林地院一審判決他1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