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穿越馬路遭撞死 法院1理由判駕駛無罪

基隆一名羅姓男子去年間違規穿越馬路遭撞死,法院認爲駕駛與羅男的死亡無因果關係,諭知駕駛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基隆市信義區去年10月間發生死亡車禍,一名羅姓老翁違規穿越馬路,遭到劉姓男子駕車撞上送醫不治,劉男依犯過失致死罪遭起訴。基隆地院日前審結,認爲劉男並未違規,對事故發生無因果關係,不須替羅男死亡結果負責,諭知無罪。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021年10月15日間駕車沿基隆市信義區仁一路往東明路方向行駛,行經仁一路59號不慎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羅姓老翁,羅翁遭撞後倒地,經送醫急救5小時仍宣告不治,劉男則依犯過失致死罪遭檢察官起訴。

劉男接受偵訊時稱,當時正常行駛在道路上,也沒有超速,右前方有行進中的機車擋住他的視線,老翁應該看到機車就要停下來,卻硬闖違規過馬路,突然出現在他的前面,他看到老翁時已經來不及煞車等。

基隆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後,認爲已故的羅翁未依規定行走於行人穿越道,逕自跨越車道,倘若羅翁選擇走行人穿越道即可避免事故,認定羅翁的違規行爲與事故發生有因果關係。

法官指出,劉男並未超速,也沒有其他違規情事,基於信賴原則也難以預見羅翁可能會違規穿越馬路,自然無提前預防的義務,認定劉男對於此事故尚無過失,檢方所舉的證據也無法證明劉男有任何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責任,故諭知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