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棋社內徒手偷法鬥 北市男子遭判罰3000元

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點半,「東興橋棋社」內,徒手竊取劉姓女子的一隻法國鬥牛犬,得手後逃逸。臺北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非新聞內法鬥,示意圖 :shutterstock/達志)

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點半,「東興橋棋社」內,徒手竊取劉姓女子的一隻法國鬥牛犬,得手後逃逸。臺北地方法院依竊盜罪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

檢方調查,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在2022年11月26日,下午六點半,「東興橋棋社」內,徒手竊取劉姓女子的一隻法國鬥牛犬,得手後逃逸。

鄭男在偵查中否認犯罪,辯稱已將法鬥還給劉女。但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及根據劉女陳述,認定有犯罪,依法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鄭男坦承犯行且將法鬥歸還,法官審酌他小學畢業的智識程度,自述入監前從事人力派遣工作,月薪約2萬元,無需扶養之人,患有高血壓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罰金3000元,並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