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鐵門張貼「偷客兄」字條 新北男子遭判罰9千

臺北地方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男子今年8月在賴姓女子住處大門口的鐵門上,張貼「偷客兄沒有好下場」字條,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張恣意在來往鄰居均可閱覽之處張貼字條,嚴重貶損賴的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9000元,可易服勞役。可上訴。

今年8月12日中午,張男在新北市新店區賴住處的鐵門前,張貼字條辱罵居住其內之賴女,賴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將張男逮獲,他接受檢方偵訊時坦承不諱,表示有意與賴女和解,但賴女不願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