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執行長遭列「性侵被告」!檢方通知到警所說明 現身畫面曝光

新北衛生局員工墜樓輕生,執行長(左)被以性侵案被告通知到警所說明。(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陳以升、柯沛辰/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3日深夜墜樓輕生,生前曾在臉書寫下1539字,控訴遭前主管、某長照機構廖姓前執行長性侵。新北檢方7日晚間以性侵案被告身分,傳喚廖男板橋江翠派出所說明。

墜樓案備受社會關注,家屬也正式對廖男提出性侵告訴。爲此,檢察官除了請死者家屬協助,也將廖男列爲性侵案被告,通知他到警局協助調查,並親自制作筆錄,未透過警方

▲執行長以性侵案被告到江翠派出所說明。(圖/記者陳以升攝)

對此,廖男7日上午委託律師發出聲明,坦承曾與林女交往2年,但千字文中提及性侵、傷害的部分均非事實

他指出,雙方性行爲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日常互動如同一般情侶,沒有任何強暴脅迫,儘管2人分手後確實糾纏不清、時常爭吵,但他沒有傷害林女,也沒有妨害自由行爲。而網路上流傳的強暴後錄音檔,是他試圖挽留女方、雙方在路邊發生口角的道歉錄音,絕非施暴後的錄音檔,希望風波能儘早平息

▲執行長下午以傷害案被害者現身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以升攝)

7日下午,廖男下午以另一件傷害案被害者出庭,也首度親口迴應媒體,「我絕對沒有性侵她」。

根據檢警初步調查,廖姓前執行長去年11月份與林女分手,不料今年1月10日傍晚在公司下車時,突然遭一旁埋伏的黑衣男子安全帽毆打。事後,警方根據安全帽上的DNA,循線查到25歲楊姓男子,並傳喚其到案。

楊男供稱,他沒有打人、也不認識遭毆的廖姓前執行長,當天是將安全帽借給友人。不過,楊男解釋不清是借給誰,供詞前後矛盾,因此訊後遭警方依傷害罪嫌移送。至於兩案有無關聯,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前執行長今年1月曾遭黑衣人攻擊,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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