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計劃涉弊!前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收賄7000萬 起訴求刑25年

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資料照/陳君瑋攝)

臺北地檢署

檢調偵辦內政部營建署弊案,查出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在前瞻計劃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營建署採購市區道路改善電腦軟體2起標案,透過前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擔任「白手套」,向廠商收賄7000萬元,另廠商花百萬請女藝術家給張之明包養,總計張獲取的賄款及喝花酒、支付婚外情對象費用共計7567萬元,28日依貪污等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課長詹加欣4人。其中張之明遭具體求刑25年。

另業者江俊升、莊惟傑2人緩起訴處分。業者黃良凱不起訴處分。張之明、陳登來2人在押,明天送審。

至於張之明透過黃姓小三收賄,檢方認爲黃女不知情,並未偵辦追究她刑責,但她收取的賄賄屬於貪污不法所得,檢方另聲請沒收。

至於標案金額最高的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標案,因另有營建署官員涉案,檢調鎖定涉案對象,另案追查中。

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去年接獲檢舉,指營建署2021、2022年辦理雲林縣某鄉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案,審查前瞻計劃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及營建署採購市區改善電腦軟體標案時,業者委託力大生技負責人、立委助理張騰龍居間行賄官員,協助業者獲取標案或補助款。

其中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審查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採購市區道路改善電腦軟體2案,是由張之明負責,張騰龍及廠商除招待張之明喝花酒及飲宴外,另已婚的張之明透過黃姓小三到張騰龍的力大公司拿取賄款,而且廠商還花百萬元讓1名女藝術家給張之明包養。

張之明接受賄賂及性賄賂後,則指示課長詹加欣提供資訊或指導業者,護航業者獲取補助款、標案。

檢調7月12日搜索張騰龍位於立法院辦公室、力大公司及住處,查扣現金約600萬,及1支勞力士名錶及1把貌似獵槍的器物,另以證人身分訊問黃女。檢方訊後陸續聲押禁見張騰龍、張之明及陳登來3人。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表示,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立委鄭天財則說,兩年前張騰龍經過朋友介紹,在他的辦公室掛執行長身分,不瞭解張的涉案狀況,一切尊重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