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典論涉連署行賄罪遭起訴 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涉嫌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遭屏東地檢署依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嫌違反選罷法連署行賄罪嫌遭屏東地檢署起訴,檢方22日將其移審並公佈偵結內容,檢警調查發現周典論交付500萬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等人,要求以每份500元的對價關係蒐集連署書,對此,周品全等4人坦承犯行,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但周典論矢口否認犯行,檢方除將他起訴外還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表示,全案共針對5人做出裁處,分別是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潮州鎮長周品全、潮州鎮公所陳姓約聘僱課員、潮州鎮某宮廟黃姓堂主及其妻黃女,除周典論遭起訴外,其餘人都緩起訴,緩起訴期間都爲3年,分別需向公庫支付10萬至50萬不等。

起訴書指出,檢警調查發現,去年9月間,周典論在新園鄉住處交付周品全150萬,同月某日又在同一地點交付周品全及陳姓約聘僱課員350萬,並以每份連署書500元的對價,要求2人蒐集連署書。隨後,周品全將其中的10萬交給陳姓約聘僱課員,作爲處理連署相關事宜的費用。

去年10月初,陳姓約聘僱課員要求黃姓堂主在其宮廟成立連署站,並以每份連署書500元的對價,邀約黃姓夫妻倆向他人蒐集連署書,黃姓夫妻倆應允後,以每份連署書200元的對價向黃姓民衆等多人邀集連署,而於連署期間,陳姓約聘僱課員向黃姓堂主取得數十份連署書,並以每份連署書500元的對價交付連署書費用給黃姓堂主。

檢方說,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後,周品全等4人都坦承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交付賄賂而使人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審酌其等素行尚可,予以緩起訴處分,但周典論矢口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因周典論的賄選行爲戕害民主政治的正常發展,以金錢影響連署及選舉結果的行徑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