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邱佳亮判刑12年半 聲請延緩入監改週三執行
桃園市民進黨籍議員邱佳亮詐領市議會助理費、出國考察費和出席費共822餘萬元,11日被依貪污罪判刑12年半定讞,邱16日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桃檢報到,邱以身體舊疾遞狀希望聲請延緩入監執行,檢方考量他至今無異狀,給予延緩到週三下午。邱的遺缺將由「落選頭」陳睿生遞補。
邱佳亮曾任新屋鄉民代表,2010年轉戰縣議員,成爲新屋唯一1席議員,升格後也順利連任成爲市議員,但卻在2017年間爆發貪污案,被控2011年至2017年間以外甥等3名人頭,詐領議會公費助理補助款,8年得手822萬餘元,又被查出到澳門賭博沒有出席議會,卻詐領出席費、膳食費、交通費共7350元。
邱佳亮一度被收押禁見8個月,200萬元交保後,以無黨籍身分投入第2屆市議員選舉,以1893票之差再度順利連任,重拾民進黨籍身份加入民進黨團運作,但最高法院認定邱貪污,11日駁回上訴,仍依4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合併判邱1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120萬元並褫奪公權6年,且須全額沒收822萬餘元犯罪所得。
邱表定16日10點半報到,邱10點就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桃園地檢署,透過律師以身體有舊疾要安排就醫檢查,遞狀聲請延緩入監,桃檢考量判刑定讞後啓動防逃機制,邱都無異狀,準時到派出所報到,16日也提前抵達桃檢,暫無逃亡之虞,考量其有檢查需要,給予延到週三下午報到,再視情況發監執行。
桃園市議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邱的位置由「落選頭」陳睿生遞補,行政院會在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後將邱解職,同時函文給中選會,中選會召開遞補委員會,確認由陳遞補後就會公告,市議會要在公告10天內辦理宣誓就職,最快本月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