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遭狠殺焚屍剩殘骨 2小弟判無期徒刑定讞

前馬雷蒙舞團舞者遭狠殺焚屍剩殘骨,2冷血小弟遭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陳天賜、唐世豪在前馬雷蒙舞團舞者施政雄經營的地下錢莊工作,2019年卻因細故殺死施男後焚屍,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陳及唐各依共同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2人提上訴、檢未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9年6月16日,唐世豪打電話給施男,藉故要繳回放款收回120萬元現金,要對方回公司後,唐以預藏之水果刀朝施右腹部猛刺1刀,致施政雄該處大量失血,江見狀立即自後方環抱住施政雄,藉以控制施政雄之行動,而使施男無法掙扎防衛。

陳天賜見唐世豪也已下手,於是拿取開山刀後,隨即衝往客廳並以右手持開山刀朝施的頸部砍殺1刀,復接續刺向施政雄左腹部1刀,造成施大量出血,施向唐等3人說「有話好好商量」等語,隨即倒地不起。

唐世豪在施倒地約10分後確認其無呼吸反應,將屍體帶往江的祖父位在宜蘭老家旁空地,以焚燒方式損壞施政雄的屍體,焚屍滅跡並清理現場。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及二審高院將陳及唐判處無期徒刑,江男判刑18年,上訴後,最高法院將陳及唐的部分撤銷,高院更一審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