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性侵女網友…還「邀朋友加入」全程錄影!她見成謎片主角崩潰

▲何姓男子性侵女網友,還揪朋友一起,犯後還毫無悔意,法官重判13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屏東報導

何姓男子因藥劑強制性交罪遭到判刑,但他未到案而遭通緝,並匿名跑到屏東躲藏,沒想到他卻故態復萌,在藏匿期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在趁着對方喝醉時性侵,過程中還邀來洪姓友人一起,甚至拍下影片上傳成人網站案經女網友提告,洪男因坦承犯行獲緩刑,而何男說詞反覆,毫無悔意,法官重判他13年徒刑,並須賠償女網友200萬元。

判決書指出,何男藥劑強制性交罪遭法官判刑8年6個月後,但他2017年4月11日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他便以假名「歐陽」躲藏在屏東恆春,還透過交友軟體結交女網友。

何男2017年9月18日邀約一名女網友小君化名)到墾丁遊玩,2人一同到酒吧喝酒,但小君不勝酒力醉倒,沒想到,何男竟將小君帶回民宿性侵,過還邀約洪男加入,甚至對洪男說,「小君很開放,可以跟她發生性關係」,過程中他還利用GoPro錄影

何男完事之後,還將影片交由一名綽號約哥」的大陸設情網站管理者,並在2017年9月間上傳到成人網站上估人觀賞。小君一直到2018年2月10日晚間透過友人發現影片,才驚覺受害,氣得立刻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期間,何男說詞反覆,且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也不願跟小君達成和解,反倒是洪男,全程坦承犯行最後還以100萬元跟小君達成和解,且也已先行支付60萬元,最終獲得緩刑。

至於何男部分,法官認爲他惡性重大,毫不尊重女性身體及性自主權,最後將他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及教唆乘機性交等罪,合併判處13年徒刑,並須賠償小君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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