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案 拿命唱歌 4年等不到道歉
錢櫃臺北林森店2020年大火造成6人死67人傷的慘劇,臺北地方法院26日開庭辯論,傳訊練臺生(見圖)等人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造成6死67傷的錢櫃KTV臺北林森店大火案,臺北地方法院26日開言詞辯論庭,因火災受傷的張姓男子在法庭上痛罵錢櫃不斷打壓被害人,在刑事庭上卻稱與被害人展現善意,大玩兩面手法。另名蔡姓傷者坐着輪椅出庭控訴錢櫃,「4年等不到合理道歉」,還說當時是「拿生命在唱歌」。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5月15日宣判。
北院昨進行最後辯論程序,逃出火場的蔡男在友人協助下坐着輪椅到法庭,他聽完錢櫃負責人練臺生及員工共6名被告無罪答辯後,情緒激動的說,雖然幸運地從火災現場逃出,但因此受到身心創傷,走路經常跌倒,有嚴重後遺症,但錢櫃卻不承認過錯。
蔡男質問,如果不是錢櫃的疏失,會發生這麼重大的死傷意外?當時他在7樓包廂跟朋友唱歌,根本沒有錢櫃人員來通知發生火災,是他聞到味道查看,才趕忙逃生,他當時是用生命在唱歌。
另名傷者張姓男子說,案發當天錢櫃的安全門及火災受信器都沒有發揮作用,錢櫃沒有協助消費者逃生。他回憶當時心有餘悸說,自己幸運獲救,但8樓卻有多人困在包廂活活被燒死,他因火災受傷去醫院看精神科,但錢櫃卻質疑其必要性。
張痛罵錢櫃刁難被害人,在他與其他被害人提起的團體求償訴訟中,錢櫃不斷打壓被害人,在刑事庭上卻稱與被害人展現善意,玩兩面手法。
練臺生在回答審判長的科刑調查時,說這場火災對錢櫃打擊很大,請法官還他及員工清白,他已透過保險公司,與100名被害人及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共賠償1億多元。另20名提民事訟訴被害人,只要法官判賠多少,就賠多少。
檢方起訴練臺生及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副理張惠純及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與錢櫃轉投資的迪廣公司,僅王聖傑認罪,6名錢櫃人員否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