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死傷慘重 未見業主出面道歉 警報器長期關閉 錢櫃重大疏失
北市林森錢櫃26日大火,內部燒燬殆盡,面目全非。(北市消防局提供、翻攝畫面)
北市林森錢櫃26日大火,檢警分析監視畫面發現,儲藏室失火前,王姓工頭曾短暫進入。(北市消防局提供、翻攝畫面)
北市林森錢櫃26日大火,消防隊員爲受困民衆戴上逃生面罩後救離火場。(北市消防局提供、翻攝畫面)
北市林森錢櫃26日大火,檢警分析監視畫面發現,儲藏室失火前,王姓工頭曾短暫進入,27日他坦承至該處替雷射測距儀充電,訊後依公共危險等罪10萬交保。(劉宗龍攝)
檢警偵辦錢櫃5死火警案,27日凌晨移送3名林森錢櫃幹部,均25萬元交保,檢警認爲錢櫃公安有重大疏失,慘案是嚴重人禍。昨再從監視器抽絲剝繭,查出火警前105分鐘,36歲工頭王聖傑曾短暫打開起火儲藏室的門,替儀器充電,前後雖僅8秒鐘,極可能就是火災引燃點,檢方復訊後,諭知王男1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林森錢櫃3幹部及工頭 交保
王男是樓板混凝土打鑿的包商工頭,他前天被約談,避重就輕說,火災前約2個小時,他曾打開儲藏室檢查,沒有異狀。但昨天警方仔細檢閱監視畫面,他雖然僅打開儲藏室的房門,彎腰8秒即轉身離開,但手裡疑似有不明物體,行徑可疑,昨再度傳喚。
王見到監視畫面,才鬆口坦承手裡拿的是雷射測距儀的電池,彎腰的動作是插上充電器充電,他喊冤:「充電後也沒異常,火警跟我無關。」但監視器時間顯示,他充電完約上午9時7分,10時52分,儲藏室突然爆出一陣閃光隨即熄滅,研判是電器走火爆炸的閃光,之後開始悶燒傳出火煙,造成火警慘案。
檢警發現,除起火的5樓儲藏室,沒有其他包廂或房間有火光傳出,5樓以外也沒有燒痕,初判5樓儲藏室是起火點。因充電器已燒燬,檢警昨帶王至車內查扣完好的測距儀,依過失傷害、致死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復訊10萬元交保。至於起火原因是電池自燃、電線走火,還要釐清。
檢警前晚爲釐清爲何警報器沒響、灑水系統沒作用等公安問題,傳辦林森錢櫃高層、包商與工人共17人到案,發現是店家長期疏忽消防安全,俗稱火災警報器的「火災受信總機地區音響」,更是長期關閉,僅在消防安檢時纔打開應付檢驗。
監視器顯示 疑工頭充電釀禍
檢方復訊後,將店家陳姓襄理、張姓副理、承辦施工的黃姓承辦人,依消防法、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各25萬元交保。據瞭解,3人都辯稱是因應施工,才關閉各項消防設施,但3月底公安稽查時,該店卻通過合格,顯然說詞矛盾,且安檢有不確實之嫌,而業主迄昨晚均未出面說明及道歉。
此外,林森北路錢櫃1樓的消防受信主機與各樓層間的區域廣播系統間的連線問題,因火場本身還在斷電狀態無法清查,檢方已指示消防鑑識單位查明系統失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