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門警局長拍馬屁得入監!討好縣長安排參訪 這招詐款出國3次
▲前金門縣警局長陳瑞通浮報差旅費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資料照)
前金門縣警察局長陳瑞通從2004年起,爲了討好當時縣長李炷烽等高層,找國外朋友協助安排官方邀請參訪,再夾帶衆人親友一起出國玩,陳爲了填補支出開銷,明明大家坐經濟艙,卻找旅行社協助製作假的商務艙機票,藉此浮報旅費,前後3次共詐領32萬多元,被福建高院金門分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4年半,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陳瑞通在2004年間,透過旅居奧地利開餐廳的中央警官學校學長安排,由奧國官方邀請陳瑞通和縣長李炷烽、縣議長莊良時前往參訪,陳爲了湊滿旅行社15人出團的標準,另外又邀請多名親友一起加入,並指示縣警局人員以借支等名義,支應旅費,但是因爲出遊人數太多,陳瑞通要求在旅行社工作的友人柯奎聿(已獲判緩刑),僞造假的商務艙機票,藉此浮報旅費支應差價。
2005年間約旦跆拳道協會理事邀起陳瑞通出訪,陳爲了討好李炷烽,把李也加進受邀名單,再次用僞造的商務艙機票浮報旅費;2006年間,美國警察首長年會,這次陳瑞通只帶着妻子出國,卻趁空檔搭機到華盛頓一日遊,產生的旅費價差,同樣用假的商務艙機票支應。
陳瑞通已在2009年2月,從內政部警政署外事組組長一職,以警監三階的職等退休,金門高分院2020年更二審判決中痛批陳瑞通「慷公家之慨」,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均屬可議,其身爲警察機關首長,卻多次「假公濟私」,對警政體系暨所有公務員嚴重造成錯誤示範,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判應執行刑4年半,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犯罪所得,陳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療愈!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