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國家錢不還1/金門前議長兄欠5億罰金 管收令卡法院行政執行署追討落空

金門議會議長莊良胞兄水池因被罰款5.1億元,遭聲請管收1年多都卡在法院結果,結果今年5月因過了追討期限,而被法務部註銷此罰款。(圖/報系資料照)

金門縣議會前議長莊良時胞兄莊水池11年前,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法務部裁罰5億1千多萬元,爲史上最高裁罰金額紀錄。法務部將全案移由國家級討債公司行政執行署」負責追討。執行署查出莊疑似處分及隱藏財產,2年前向法院聲請管收莊,但這聲請卻在三級法院間,經駁回、抗告及發回,猶如升降梯,直至今年5月已過追討期限,仍未見到管收令準駁的一個影子,5億1千萬多元就此泡湯

本刊調查,今年70歲的莊水池,11年前在金門經營一家營造廠,因被控藉時擔任金門縣議長的胞弟莊良時職務之便,連續承攬金門縣政府8項工程,總工程款近5億1千多萬元。法務部於2009年間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罰5億1千多萬元,莊認爲裁罰過重提起行政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判他敗訴確定,創下此法施行以來的裁罰金額最高紀錄。

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在2011年收案後,僅追討到近500萬元,但查獲莊水池多次將營造廠在土地銀行金門分行的錢轉匯給親屬女兒公司等,金額高達1522萬多元,疑似處分及隱藏財產。莊還頻繁前往中國大陸澳門新加坡日本等地,有多筆信用卡高額消費

執行官通知莊水池到案說明,但莊無法交代清楚這些資金流向。所以,臺北分署在2018年10月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莊男,但遭到駁回,臺北分署提抗告,一路到最高法院,又從最高法院發回到高院地院,地院在去年底再度駁回。

臺北分署眼看追討期限將在今年5月中旬到期,又向高院提起抗告,希望有機會將莊水池管收,能追多少算多少,高院在4月間發回地院,但執行官等不到地院的下一步,就已逾越追討期限,使得莊不但逃過執行署的追討,也免去牢獄之災。

行政執行署官員表示,莊水池未繳的罰款因已過追討期限,執行署將全案移回法務部廉政署註銷,國庫也因而損失5億1千萬元。官員說,截至11月,執行署未能收回的金額有8億4千萬元,包括這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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