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托育 請保母也有補助

新北市府放寬補助資格,僱主若設置場地請保母照顧員工子女,同樣可獲補助。(新北市勞工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政府補助企業設置托兒設施,但企業常因成本高,還要申請立案等繁複程序卻步,新北市府今年放寬補助資格,僱主若設置場地請保母照顧員工子女,同樣可獲場地設備補助,最高補助8成、60萬元。6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勞工局補助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及措施,最高補助300萬元,過去企業須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才能申請設施補助,但設立成本過高常讓企業主卻步。

勞工局統計,市府從2011年起就積極推動企業設置幼兒設施,至今約有17家企業設置托兒設施,不過近年來多是申請設備更新補助,鮮少新設托兒設施的企業。

陳瑞嘉說,爲了增加民間企業協助員工托兒意願,這次補助資格新增「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也就是僱主可利用辦公場所或租用場地,設置14平方公尺以上,且符合公共、消防規定等項目空間,找來保母照顧員工孩子,同樣也可申請場地設備費用。

有企業表示,過去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公司需另外找人頂替工作,公司要支出訓練成本,自從公司設置託嬰設施後,員工復職時間大幅縮短,也讓公司運作順利。

勞工局表示,凡登記在新北市的事業單位,新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300萬元,教保母人事費用每位每月還有最高2萬7000元;既有設施設備更新也有最高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