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企業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措)施 最高可申請300萬

爲鼓勵企業辦理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局訂定「臺北市補助僱主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僱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北市補助1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託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新建完成補助設施30萬元及專業諮詢及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用86萬元,其設置後或已設置者對於托育設施及幼兒教具的維護更新,每年補助10萬元,至於僱主若提供員工子女送託於托兒服務機構的托兒津貼或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每年補助5萬元。

陳信瑜表示,依據勞動局訂定的經費補助辦法,只要企業登記於臺北市且哺乳室、托兒設施設置在本市,「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補助!」

提醒有意願申請經費補助的事業單位,因每年撥用補助經費有限,且以補助上述項目用罄爲止,有意申請之企業把握時間,務必在2月28日前,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上傳相關資料後,以書面列印後再郵寄至臺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請。事業單位若有任何補助問題,歡迎致電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分機7010、700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