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不罰停機車、卻罰攤販 陳文政:要求執法標準應明確

市議員陳文政要求警局取締騎樓攤商,應與停機車同標準,不要影響攤商生計。(陳世宗攝)

市議員陳文政要求警局取締騎樓攤商,應與停機車同標準,切莫影響攤商的生計。(陳世宗攝)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除大型餐飲業受創嚴重,許多騎樓攤商生意也大受影響。近期臺中市卻發生部分商圈騎樓攤商,遭人連續檢舉佔用騎樓,讓商家苦不堪言。市議員陳文政今天爲民請命說,騎樓停機車只要保留通道就不罰,但擺攤做生意有留通道卻仍遭取締,執法標準不明。今年高雄已有騎樓罰單經行政訴訟後改判免罰的判例,呼籲市府應明定相關規範,兼顧行人權益與銅板經濟。

臺中市議會今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文政要求市府對於騎樓執法要有明確標準。

陳文政指出,近日接獲部分騎樓攤商陳情,遭人連續檢舉,生意已經難做了,警察又時常上門取締,對他們的生計可說是雪上加霜。這些攤商所撐起的銅板經濟,不但提供民衆物美價廉的美食選擇,同時也是政府在宣傳觀光時的地方特色;騎樓擺攤現象不可能憑空消失,更何況一個攤販,背後就是一個家庭,希望市政府要重視騎樓執法標準問題。

陳文政說,2017高雄發生婦人佔用騎樓遭開罰1200元的案例,但後來經過行政訴訟,法院認定未達妨礙交通的程度,判決免罰。目前臺中市的騎樓管理是「三輸」的局面,包含「民衆通行受阻」「攤販不堪其擾」以及「基層員警疲於應付檢舉」。

陳文政呼籲市府應該會同相關局處,對騎樓的管理與取締做出明確的規範,要留多少通行範圍才合法,甚至讓攤商依法申請登記,直接納管造冊,在合法的範圍內做生意,這都是市政府可以考慮的辦法。不要讓再模糊的執法標準,虛耗社會成本與行政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