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LINE小王「老公、愛你」 綠帽夫見訊息怒告求償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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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1名朱姓男子與鍾姓妻子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但妻子後來染上賭博惡習經常晚歸,2021年他意外發現妻子常與1名黃姓男子連繫,並以「老公」、「老婆」相稱更提及「愛你」、「想我喔」等曖昧詞語,因此對2人提出損害賠償100萬,法院審理後判鍾姓妻子跟黃男要賠償他10萬元,可上訴。

朱男指控,他與鍾妻子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子,但後來妻子因染上賭博惡習常藉故外出時常夜歸,2021年他無意間查看到妻子密切聯繫黃男,雙方於對話中,不但以「老公」、「老婆」,相稱,更提及「愛你」、「想我喔」等曖昧詞語,甚至直接談論二人間之性事,惟朱男因相信鍾女說詞,故未再繼續追究。

鍾女因此與黃男分手,但黃男不甘被分手,2023年6月底主動向朱男承認先前與鍾女間之是情侶關係,且二人間有逾越男女分際之行爲。黃男明知鍾女爲有夫之婦,竟仍惡意介入、破壞朱男與鍾女之夫妻感情,甚至帶二名未成年子女與鍾女共同出遊。被告二人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而享有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原告身心因此承受極大之痛苦,請求被告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被告二人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又婚姻系以配偶之共同生活爲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配偶間互守誠實,爲確保其等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配偶之一方行爲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爲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

法官認爲,原告主張黃男明知鍾女爲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交往甚至發展爲情侶關係,其二人間之互動顯已逾越社會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不法侵害原告配偶權且情節重大等情,審酌兩造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等情形,認原告請求被告連帶賠償之慰撫金應以10萬元爲妥適,逾此範圍之請求,則非屬相當,無從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