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設計總監偷吃人妻反告綠帽夫 囂張求償400萬敗訴

▲Gogoro睿能設計總監王鬆富潘姓人妻發生婚外情,6度上摩鐵激戰。(資料照/記者張慶輝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Gogoro設計總監王鬆富與潘姓人妻爆婚外情,在北部摩鐵激戰6次,人妻事後說服丈夫爲了孩子對方和解,2對夫妻去年簽訂協議,「彼此不再做不利對方的事情且不得提告」,但簽約後沒多久,王鬆富仍和人妻保持聯絡綠帽夫火大對王提告通姦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依協議內容不得對王提出告訴,且王和潘女也沒有新的不法事實,因此處分不起訴,結果王鬆富「全身而退」後,反以「違約」爲由,要綠帽夫賠償400萬,新北地院28日判決王鬆富敗訴。

▲李姓人夫簽訂協議書後,發現妻子疑似已經懷孕,之後查閱妻子的手機又得知她仍跟總監有聯繫,氣得怒告通姦。(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44歲王鬆富多年前進入職場曾與潘姓女同事擦出火花,後來王男轉任睿能創意公司Gogoro設計總監,2人也各自有了家庭,但仍保持連繫,從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間,2人6度在桃園中和地區汽車旅館愛愛,後來潘女的李姓丈夫偷偷查閱手機,看到2人相約開房間資訊,心都碎了。

但在潘女的勸說下,李男決定爲了孩子放下心中的恨,2對夫妻去年4月1日約在臺北一家咖啡廳籤協議書,原以爲這段婚外情可以落幕,但李男事後又發現妻子仍然跟王男聯繫,因此也不管先前籤的協議書,怒對王鬆富提告通姦。

檢察官調查認爲,依法通姦罪經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李男已經簽下協議書原諒妻子跟王男的通姦行爲,協議書也提到,「因取得彼此雙方連帶保證人之原諒,乙方連帶保證人(李男)同意不對甲方(王鬆富)提出有關刑事或民事告訴,違者須賠償對方200萬元整」,等同放棄了告訴權,且潘女和王男也未有新的不法行爲,因此處分不起訴。

王鬆富獲不起訴後,認爲李男違反協議對他提告,經不起訴後還聲請再議,等同於「告了2次」,因此透過律師對李男提出民事求償400萬。案經法官審理,認爲該協議「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又《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審判權利,因此認定該協議無效,於28日判決王鬆富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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